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我院积极响应政策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院门诊就医也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一、覆盖范围
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实行定点签约管理,自签约之日起享受门诊统筹支付待遇。
二、报销标准
(一)起付标准为800元,普通门诊统筹202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700元,按照一个年度核定,实行累加计算。
(二)签约在我院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院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和不住院不留观的急诊医疗费,按照50%的比例予以报销。
三、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简称“三个目录”)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职工普通门诊和住院一样,执行统一的基本医保“三个目录”。
四、办理方式
(一)掌上办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掌上办我的医保”—“门诊统筹”办理。
(二)现场办理
职工医保参保人持医保卡,到门诊二楼医保窗口领取填写《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进行签约或变更。已“网上办”“掌上办”的参保人无需再现场签约。
五、咨询电话
0532-8762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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