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课间自己不小心摔伤,请问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可以报销吗?怎么报?报多少?
可以报销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医保规〔2019〕9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少年儿童发生意外伤害门急诊治疗的,应携带患者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意外伤害门急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费用票据明细等相关材料,填写《青岛市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表》及《青岛市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承诺书》,直接在就诊医疗机构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联网结算。
少年儿童、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3000元。
来源:青岛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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