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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医保 | 门诊慢特病政策之起付标准

来源:365健康在线 时间:2021/9/8 14:04:00 点击:-

参保人门诊慢特病治疗,在一个年度内单独设立一个起付标准。初次办理门诊慢特病的,自核准日期起至本年度末不足12个月的,根据剩余月数核定个人负担起付标准及统筹金支付限额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2020年1月起,青大附院、市立医院、市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青岛)、解放军971医院等六家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精神病患者取消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

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白血病、结核病的门诊慢特病患者,一个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先统筹支付的定点医药机构起付标准执行。其中,门诊慢特病统筹支付前已累计起付标准的金额可折抵住院起付标准金额。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在门诊大厅东侧设立专门的门诊慢特病结算窗口,负责门诊慢特病挂号、登记联网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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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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