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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政策解读培训会”在我院举办

来源:365健康在线 时间:2025/9/11 17:18:00 点击:-

近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率先推出11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新政,经中医综合治疗达到西医手术治疗同等疗效的,参照手术DRG外科病组付费,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推动中医药服务从“价格医疗”向“价值医疗”转变。

为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帮助各试点医疗机构准确理解政策内容、严格把握收治及疗效评价标准,9月9日,在我院举办“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政策解读培训会”。

 

本次培训由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举办,市医保局医药服务和支付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政策”进行解读,中医临床专家对诊疗规范及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进行了培训,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指导处、各试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近百人参加会议。

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按照中医药优势特色突出、诊疗路径清晰、临床疗效确切等原则,首批遴选确定了涵盖骨伤、肛肠专业,包括桡骨骨折、肛瘘等11个中医优势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病例,需同时符合中、西医诊断标准,具备手术指征,按照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经规范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后达到西医出院标准同等疗效,且中医类治疗费用占比不低于总治疗费用的50%,充分体现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特点,中医药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在费用核算中得以合理体现。

我院作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中医骨伤、中医肛肠、中医康复等多个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宣传推广,积极营造群众信中医、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支持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确保试点工作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临床疗效、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更大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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