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参保职工普通门诊政策
2024年威海市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600元,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在职职工提高至60%;退休职工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调整为65%。
02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政策
参保居民签约社区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居民参保人每年200元起付线,支付比例为30%。
03
异地就医政策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省外异地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后,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04
办理备案
1.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鲁医保”小程序办理。
2.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自助办理。
05
温馨提示
1.威海市参保人在我院符合政策的门诊费用可纳入报销。
2.就诊时请主动告知接诊医师费别为省内医保。
3.省内临时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完成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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