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川医保发[2022]6号)就正式施行啦!新规施行后,全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了“新变化”!
异地就医结算
将有以下变化
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更广泛!
新规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由原来的五类统一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大类,包括六种备案人员,其中新增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扩大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第一类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第二类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
4.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5.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6.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特别提醒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无需备案视同已备案。
二、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政策更明确!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规定的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
三、异地备案更便捷!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线上自助备案,以下这几点需要你特别注意:
1.只有在“国家医保服务APP”上才可以选择为他人备案,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是不能为他人备案的。
2.自助备案选择个人承诺书的形式进行备案,可及时生效。
3.如果是补办备案,备案开始日期一定要选择入院前的时间。
4.完成备案2个工作日后,在“异地就医备案”页面下方,点击“备案记录”,可查询备案记录及进度,如已办结、被退回等。如出现“被退回”,可能是因为提交的资料缺失或填写信息不全,补充有关材料后,再次提交备案申请即可。
温馨提醒
异地就医前一定要做好备案!不然可能会影响你的医保报销。
四、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更利民!
新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享受医保结算服务,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未办理备案登记,无法联网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问题。
按照新规,对于因故未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的,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五、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设置更合理!
新规对不同备案类型人员,分类设定了备案有效期限并对变更的条件进行了规范,减少了参保人员频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麻烦。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后,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半年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特别提醒
如果参保地发生变化了需要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