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保人小陈最近很是烦恼,小陈的胳膊上长了一个脂肪瘤需要手术摘除。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去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门诊做手术。
但是,小陈门诊统筹签约在基层医疗机构,自己去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门诊做手术,医疗费能报销吗?
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签约管理。职工参保人可选择一家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签约后,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在非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报销。
(一)在手术前,将自己的签约定点变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黄岛区中心医院)。一个年度内原则上可以变更一次。
(二)经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并开具《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转诊单》,急诊、抢救除外。一次转诊有效期为7天,转诊时间自转诊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
参保人需要到人工收费窗口说明自己的参保身份,进行挂号、结算。
政策解读
问
职工参保人在非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报销?
答
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以下情况除外:
① 职工参保人到有资质的精神类、传染类、口腔科、眼科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合规医疗费用按就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予以联网结算。
② 签约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签约机构转诊同意或因急诊抢救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就医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予以联网结算。
③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使用“双通道”药品而医疗机构未配备的,可由医疗机构上传电子处方后到“双通道”药店购药并联网结算,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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