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开始实施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完成异地备案后,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黄岛区中心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均可纳入联网结算报销。
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进行疾病诊断、治疗、购药等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超过一定限额以上的部分,在普通门诊年度限额内由统筹基金按55%-60%给予报销。
待遇政策
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标准。单次起付标准原则上按照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的10%确定,多次在普通门诊就医的从第二次起依次降低1个百分点,最低降低至首次住院起付线的5%;
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参照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标准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按3000元确定。
门诊慢特病
参保人员已办理门诊慢特病的,优先按门诊慢特病政策予以保障,超出门诊慢特病限额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普通门诊保障政策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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