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为机采献血者提供交通便利,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自2016年4月1日起我站执行新的《机采献血者交通费报销规定》。
按新规定机采血小板的献血者,每捐献一次,单程车票不超过40元的,给予报销交通费80元(含返程);单程车票超过40元的,根据单程车票的实际费用乘以2据实报销(含返程),交通费往返报销最高不超过200元。
我站电话招募到血站捐献机采血小板的献血者,来站后由于各种原因未捐献成功的,单程不超过20元的献血者,按20元发放;单程超过20元的献血者,按照往返长途车费+来时出租车费+返程10元予以报销,交通费报销最高不超过100元。
电话招募RH阴性机采血小板献血者交通费,每捐献一次,单程车票费不超过50元的,给予报销交通费100元(含返程);单程车票费超过50元的,根据单程车票的实际费用乘以2据实报销(含返程),交通费往返报销最高不超过200元。RH阴性全血献血者交通费,按捐献1个单位40元,1.5个单位60元,2个单位80元给予报销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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