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2012-11-22张成明
光明网河南频道讯(张成明)近日,洛阳市法制办公布《洛阳市控制吸烟规定》(征求意见稿),并组织相关代表座谈征求意见。据悉,该《规定》有望在2013年春节前后实施。
《规定》显示,洛阳市所有经营类、服务类公共场所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团体的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站、院、所)、儿童医院,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售票场所、等候区域,健身场、体育场的室外运动区、比赛区和坐席区等场所禁止吸烟。另外,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出租车内也禁止吸烟。
在市民代表座谈会上,洛阳市民代表期待政府“像治理酒驾一样加大禁烟力度”,并道出了百姓心声:大家希望以刚性的处罚细则,铁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据中国疾控中心日前发布的相关报告,我国每年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的人数超过120万,有超过7亿人遭受二手烟危害。
2011年3月22日,国家卫生部印发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于当年5月1日起实施。但《细则》出台后,执行难度很大,一方面室内公共场是商家饭碗所在。在没有强有力的执行保障的背景下,商家的做法当然多半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一方面,负责监管部门人力缺少,难以实现大范围控制。
据了解,洛阳市此次拟出台的《规定》,是对《细则》的补充和深化,在执行、监管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考虑。
标签:洛阳:控烟规定或将实施,公共场所禁烟道阻且长
- 上一篇: 天水室内公共场所控烟调查项目全面启动
- 下一篇: 戒烟毁于复吸 专家支招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