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不断深入,带量采购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我院的带量采购工作稳步推进、成绩显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举措之一。它分为国家集采和山东省集采两种类型,均是明确药品采购数量进行集中采购、以量换价,最终目的是让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降低群众的经济负担。
集中带量中选的药品均为国外原研药或国内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所谓一致性评价,是指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所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的药盒上均有如图所示的标识(见图片)。此外,药监部门将对中选药品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药品抽检计划,监管抽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大家可以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在全省的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购买这些中选药品;除此以外,一些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也能够以集中采购价格购买中选药品。

“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是大势所趋。”我院积极落实国家和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国家决策部署要求,分别于2019年12月1日、2020年4月15日和2020年11月16日执行了3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落地实施;同时山东省第一批药品带量集中采购工作以任务量和区域使用范围限制结合的方式,于2021年2月1日正式落实执行。带量采购品种覆盖多个治疗领域,涉及到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糖尿病、肿瘤等常见慢性病,降价药品种类多,优惠力度更大。目前,我院已配备以下药品品种(见附表),其他品种也将根据诊疗需求陆续配备到位。
我院一直高质量的护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真正将政策落地惠民,切实做好强化管理、重点监测、规范使用等工作,促进药品集中采购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发展,真正降低群众用药经济负担,提高群众获得感。
附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标识;◆山东省集中带量采购标识;*国家基本药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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