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春季入平返平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入平返平和返乡人员范围及防控措施
(一)返乡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返乡人员,需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1.自外省入平返平的人员;
2.省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人员;
3.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人员应于出发前7日内在出发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请于抵达当日第一时间到指定的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前需在服务点等候。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上述防控措施自2021年1月28日开始实行,2021年3月15日结束。
(二)入平返平人员
该指其他由省外入平返平人员,需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或抵达目的地后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
上述防控措施自2021年2月1日开始实行,2021年3月15日结束。
二、强化入平返平和返乡人员服务保障措施
(一)强化服务点保障
各镇(街道、园区)要将辖区卫生院确定为入平返平和返乡人员集中服务点,合理划分区域(登记区、采样区),配齐配强机关干部、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各镇(街道、园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等候区,配齐必要的物资,安排安保人员,严格落实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人员在等候区等候、不得离开的防控要求,确保现场人员管理到位。
(二)开展清单信息比对
各镇(街道、园区)要将到集中服务点登记备案的返乡人员清单,与主动到村居(社区)备案的返乡人员清单进行每日比对,对省通告中应检未检人员要立即组织到集中服务点进行检测,确保一个不漏;要将省《冬春季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传达到每个村居(社区),组织专门队伍每天摸排村居(社区)未报备、未主动做核酸检测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到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各镇(街道、园区)要建立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体系,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三类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防控要求;要建立来平返平和返乡人员名单台账,根据人员来平时间,每7天按时组织人员到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镇(街道、园区)要将入平返平和返乡人员名单台账备案留存,每天下午16时报平度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社会管理服务和随访组备案(联系电话:88337786)。社会管理服务和随访组和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居家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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