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简称两险合并实施)按照省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关于住院后生育医疗保险如何报销请听医保办专业人员为您一一解读:
生育医疗待遇资格怎么确认?
在生育时间前参加职工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自2020年1月1日后生育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职工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灵活就业等相关人员享受什么生育待遇?
本次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与其他在职职工一样,享受产前早期、中晚期检查和住院分娩医疗费保障待遇。2020年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1000元的报销标准取消。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怎么享受减半补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住院分娩后,按照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生育医疗待遇范围人群是多大?
从2020年起,我市退休(退职)人员、1-4级工伤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规定生育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在职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
标签:【政策解读】 2020年 新医疗保障
- 上一篇: 平度市人民医院:【干货】谨防冬季猝死,急救法则get起来
- 下一篇: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