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蕴含着一个城市向上向善的精神和人文品格,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象征。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中心作为其中一员,积极实施“五大提升行动”,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一是实施思想意识提升行动。中心召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部署大会,党委书记孙顺昌就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做了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通过网站、电子屏、微信等载体及时发布创建各项创建工作动态,营造创建文明城市舆论氛围,提升干部职工创建文明城市意识。
二是开展文明风尚提升行动。中心周晶副院长召开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会,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倡导中心干部职工逐步养成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树立“美丽医院”新气象。扎实推进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和“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实行优抚对象一站式服务,设立现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的窗口及标识,落实优先优惠服务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的宣传,努力倡导行业新风尚。
三是实施窗口服务提升行动。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窗口科室工作人员文明诚信服务。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和首诉负责制,多渠道公示投诉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结合专业特色,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不同患者的不同要求。
四是实施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保持院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停车有序。同时,党委孙昌书记带队,定期对院区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停车秩序、文明服务、控烟宣教、投诉管理、无障碍设施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逐一督导落实,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同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实、做细、做好。
五是开展健康生活提升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医院门诊大厅、走廊、病房、厕所等公共区域设置明显的戒烟标识,设置专人控烟监督员,定时巡视督导,构建无烟医院。同时,通过公益讲座、义诊、宣传栏、电台和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切实将中心打造成保护和促进患者、职工、社会公众健康的重要阵地。
中心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与“健康青岛”“美丽医院”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本职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全院形成创建合力,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保证创城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全面提高中心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医院环境卫生、公共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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