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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妇幼保健院:胶州市卫生健康政策集锦

来源:365健康在线 时间:2019/7/5 13:37:00 点击:-
卫生健康惠民政策
新生儿 (0-28天)
新生儿在接产医院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先缴费后报销。以2018年6月1日为界,之前分娩的孕产妇在孕产妇户籍地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之后分娩孕产妇到分娩所在助产机构进行报销。在胶州市外(青岛其他区市)医院分娩及筛查的孕产妇或新生儿父母凭报销所需材料到胶州市妇幼保健院报销。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访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进行随访。
婴幼儿(0-3岁)
婴幼儿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在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进行健康管理服务。其中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个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学龄前(3-6岁)
0-6岁儿童免费享受国家一类疫苗接种服务,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等。
为3-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到托幼机构进行。
中小学(7-15岁)
每年免费体检1次。
全市所有二年级小学生,在家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均可到定点医院免费做窝沟封闭,预防龋齿发生。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铺集中心卫生院、胶莱中心卫生院、胶东中心卫生院、里岔卫生院、杜村卫生院、营海卫生院、玉齿牙科诊所、庄金友口腔诊所、尚德口腔门诊。
未成年人(18岁内)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13元(6.5元/每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结婚
为在胶州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查体地点: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婚检大厅或市妇幼保健院。
待孕
为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为符合生育政策待孕或现孕夫妻办理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免费发放《生育服务手册》。
为符合生育政策的群众办理再生育审批,免费发放《生育证》。
为符合政策准备怀孕或孕早期的农村育龄妇女及纳入胶州市计划生育管理的待孕流动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叶酸领取限量孕前3个月、孕后3个月。
现孕
胶州市常住孕产妇在孕13周前到户口所在地镇(办)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首次产前检查,部分查体项目免费。
对产前筛查高风险和临界风险孕妇提供免费的外周血游离DNA基因检测或羊水穿刺产前诊断服务。
孕13-20+6周免费到市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或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采集静脉血,进行产前筛查。
生育
出院后一周内由社区医生入户进行产后访视。产后42天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服务。
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给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育龄妇女500元住院分娩补助。
免费“三筛”检查:2013年起,合法生育且在青岛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孕妇和新生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免费“孕妇产前筛查(唐氏综合症等)、新生儿遗传与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报销方式及时间节点参照:新生儿(0-28天)第一条新生儿疾病筛查部分。
免费母婴“三阻断”检查:自2015年6月1日始,各定点医院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梅毒、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与咨询服务,提醒准妈妈们及时阻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母婴传播。定点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胶州现代医院4家接产单位。
35-64岁
胶州市35-64岁农村妇女可免费参加两癌筛查。
49岁内
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人口关爱基金救助,一次给予3000元—5000元人口关爱金,发放范围分六类。具体包括: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2.独生子女父母死亡家庭;3.独生子女伤残家庭 ;4.独生子女父母伤残家庭;5.计生干部困难家庭 ;6.其他(患重症肝炎、尿毒症、癌症等重大疾病的计生家庭)。
49岁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按照每人每月620元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按照每人每月520元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
育龄期
提供免费孕情、环情监测。
提供免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提供免费流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提供免费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提供免费引产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为符合条件育龄妇女发放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
退休以后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60岁以上
免费安装义齿。年满60周岁的低保老人(以民政局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同时符合医学安装要求。定点医疗机构: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胶东中心卫生院、胶莱中心卫生院、铺集中心卫生院、里岔卫生院、玉齿牙科诊所、庄金友口腔诊所。
对参加新型城乡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人员,由政府在全额支付55元(现已提高至130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为每人每月加发5%的基础养老金。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局82288399,市人社局82205932。
对农村年满60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给予奖励扶助。
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失业、无业居民的,年满60周岁时,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给予奖励扶助。
65岁以上
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享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其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肝功、肾功、血脂、心电图、腹部B超等检查项目。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全体居民
胶州户籍或在胶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可自愿在本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可免费进行1次一般健康体检。
居民在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处可免费取阅健康教育折页、处方和手册等,并可每年免费参加6-12次健康知识讲座。
慢性病患者
建档机构的工作人员,每年对辖区内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患者,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免费为其测量血糖或血压。
每年免费为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无辅助检查)。对确诊的脑卒中、冠心病患者每年进行4次随访、康复指导及1次健康体检(一般体格检查)。
严重精神障碍者
对已纳入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每年进行1次全面评估及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
每年免费为已纳入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包含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肺结核患者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服务站、卫生室要督导其服药,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
艾滋病宣传
向居民提供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人群覆盖率,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避孕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药具、生育服务登记等均等化服务项目,为符合条件流入人口发放住院分娩补助。
我市疾控体系建设、医养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幼保健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近几年先后获得“全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省健康促进示范市”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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