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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门诊大病患者就诊须知

来源:365健康在线 时间:2019/4/17 13:49:00 点击:-

一、门诊大病患者专用病历由门诊二楼门诊大病窗口保管,患者来院就诊时持《门诊大病证》到门诊大病窗口换取病历,就诊后返还病历取走《门诊大病证》。请携带社保卡用于挂号、就诊和结算。

二、就诊时持专用病历到需就诊科室门诊就诊,患者就诊后将门诊大病专用病历交回门诊大病窗口。门诊大病专用病历仅限《门诊大病证》上核准的病种使用,核准病种以外的病种不得使用。

三、门诊大病患者每次开药不得超过30天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患者本人(或家属)到医保办审批。

四、大型检查、检验,如CT、磁共振、大生化等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一次,特殊情况需要由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医保办审批。

五、门诊大病证上核准年度时间到期后一般不需要打印新证,可继续使用,特殊情况可以到门诊二楼门诊大病窗口打印。

六、门诊大病窗口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上午8:00-11:30,节假日休息。

七、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为门诊大病与医保局对账和打印报表时间,不能进行医保结算。

八、初次申办门诊大病的患者申办恶性肿瘤、白血病等病种并定点在我院的可以到门诊大病一号窗口办理(具体病种及办理流程请咨询我院门诊大病窗口)。

咨询电话:

87627375(门诊大病医保)

87627031(门诊大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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