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即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等相关凭证可进入我院门急诊绿色通道就诊。
二、服务内容
1、普通门诊就诊,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挂号、缴费、就诊、检查、取药等优先便利服务。
2、需紧急救治的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3、特殊情况可联系导诊台导医或爱玛客服务人员,为其提供就医引导、陪诊等服务。
4、需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及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时,由经治医师提出处置方案,经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同意后实施。
关于绿色通道的实施
(一)急诊绿色通道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抢救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危及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和急诊科护士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并做好交接工作。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应协调有关科室尽快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医务科主任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及护士的监护下进行。
(二)普通门诊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来我院就诊,门诊开通 “绿色通道”,提供挂号、缴费、就诊、检查、取药等优先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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