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对相关法律条文做了许多调整,为迅速适应新《条例》,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医院特邀张新博教授来我院进行《新<条例>解读及纠纷难点处理技巧》培训。
马振亮副院长主持培训,他指出,该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对医疗文书的书写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领悟。
张教授在引用了几个实例以后,正式开始了今天的培训。他指出:新《条例》突出医疗纠纷的预防,规范医疗损害鉴定,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和程序。新《条例》最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医疗纠纷调解”,将“罚则”改为“法律责任”。新《条例》规范了医疗纠纷处理中赔偿和鉴定问题。医疗纠纷处理增加人民调解途径渠道,规定了医疗纠纷民事处理3条途径:医患协商、人民调解和司法诉讼。新《条例》强化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责,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不再直接进行医疗纠纷民事赔偿处理。
此外,张新博教授还对《条例》中新规定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解读,并指出“医院第二组织运行体系建设”是防范纠纷的重要途径。张教授旁征博引、深入简出的讲解方式,深受医院职工欢迎,并对新《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最后,邢晓博院长强调,新《条例》对我们的医疗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常赞同张教授关于“医院第二组织运行体系建设”提议。希望全院职工时刻牢记“以患者为中心”,做到“医德”“医术”的全面提升,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张新博教授:著名医院管理专家,医学博士,医疗卫生专业高级律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家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医院院长》编委、国内多家医疗卫生管理研究机构特聘教授和管理咨询专家、青岛市卫计委法律顾问、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担任五十余家医疗机构医院管理顾问和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