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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妇幼保健院:【好消息】三筛报销新政策通知

来源:365健康在线 时间:2018/6/28 10:40:00 点击:-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补助发放率,方便群众报销,根据胶州市卫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孕妇产前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工作的通知》,“三筛”报销政策略有调整,更加便民。具体措施如下:

项目实施范围: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青岛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筛查的孕妇和新生儿。
(一)夫妇双方或一方是胶州市户籍的孕妇。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胶州市户籍的活产新生儿。
(三)在我市居住的流动人口。
(四)以上情况中,若女方(母亲)是青岛市其他区市户籍的,则到女方(母亲)户籍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方式:
(一)2018年6月1日之前分娩的孕产妇或新生儿父母:按《胶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7年继续实施孕妇产前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工作的通知》(青卫计医字[2017]20号)要求,在孕产妇户籍地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
(二)2018年6月1日之后分娩的孕产妇或新生儿父母:
1、在胶州市内助产机构筛查及住院分娩的,出院结账时凭所需材料进行报销。
2、在胶州市外(青岛其他区市)医院分娩及筛查的,凭所需材料到胶州市妇幼保健院报销。

标签:新生儿   三筛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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