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工作中发现有因为意外伤害在我院住院的患者,经常错过了登记时间,因此出院时候就耽误了报销,那么因为意外伤害参保的患者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参保患者,需在入院48小时内,由主管医师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表》一式两份,患者或家属持社保卡和《意外伤害申请表》到医保窗口联网登记。超过48小时者需到市医保中心签字确认,再回我院医保窗口联网登记。
意外伤害患者出院时,外伤审批通过,可直接报销结算;外伤审批不通过,自费结算;外伤审批需上报材料的,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会告知患者携带所需材料到医保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再回医院报销结算,提交材料仍审批不通过的,自费结算。
有责任方或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住院费用不报销,医师可以不填写《意外伤害申请表》,患者或家属不用到医保窗口联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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