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医疗保险1普通患者所需材料
①普通医保住院患者,应在入院3日内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窗口办理联网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住院号、住院诊断、主管大夫姓名。②(意外伤害患者(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除外),应在入院48小时内,携带《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表》及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窗口办理登记。③患者出院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及出院记录,到医保窗口办理审核后,再到住院处进行现金结算。④患者住院当天,如果有急诊抢救费用的,可随住院费用一并报销,在办理出院时请主动出示急诊发票原件及急诊病历复印件。2医保生育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入院时不用办理医保登记)
①社会保障卡
②出院记录
③准生证或《一孩生育优惠政策告知单》
3新生儿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①新生儿社会保障卡
②出院记录
③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投保的,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到户口所在地的财政所投居民保险)
二、生育保险
青岛市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截止到分娩当月,连续缴费满13个月,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门诊费用的报销
(节假日不予办理)
1产前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准生证或《一孩生育优惠政策告知单》
③《孕产妇保健手册》原件
④门诊发票
2流引产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结婚证
③门诊发票
④《青岛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2住院费用的报销1生育、保胎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准生证或《一孩生育优惠政策告知单》
③出院记录
④手术记录
2流、引产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结婚证
③出院记录
④《青岛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三、工伤保险
(每周二、周三办理,节假日不办理)
1、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出院记录
③《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平度市职工医保中心联系电话:
88366716
平度市居民医保中心联系电话:
87360760
平度市工伤生育中心联系电话:
88366070
本院医保窗口联系电话:1、2、3、4号楼:
58962331
5号楼:
5896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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