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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爱心妈妈小屋”顺利通过市总工会验收

来源:365健康在线 时间:2016-11-15 16:29:00 点击:-

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根据青岛市总工会要求,中心“爱心妈妈小屋”经过为期半年多的筹备建设以及1个多月的投入使用,于2016年11月15日顺利通过了验收。

 

11月15日上午10点,青岛市总工会女工部丁薇薇部长、范尔力处长及市医务工会邢迎春主席莅临中心对“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中心王春霞院长、周晶主席等领导全程陪同。

 

丁部长一行人现场指导了“爱心妈妈小屋”的设施配备和氛围营造等工作,周主席对中心“爱心妈妈小屋”的创建工作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具体汇报。在视察了小屋的建设质量及管理情况后,丁部长首先对中心“爱心妈咪小屋”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中心工会女工委在给予女职工人性化关怀中做出的细致工作表示赞赏。同时也提出了希望,由于中心的“爱心妈妈小屋”同时面向社会及职工,以及收治患者的特殊性,要做好来访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爱心妈妈小屋”为女职工及社会人群提供私密卫生、环境舒适、温馨和谐的服务。丁部长指出,下一步工会女工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角度加强工会工作,努力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王院长表示,随着国家二孩生育政策的调整,准备当妈妈或已经怀孕的女职工也在逐步增多。市总工会开展建设“爱心妈妈小屋”的成效非常好,充分表达了市总工会对女职工的关心与关爱。中心“爱心妈妈小屋”的投用得到了广大女职工和社会人员的欢迎,彻底解决了妈妈们的后顾之忧,充分展现了中心的人性化服务,提高了职工幸福指数,让她们能安心工作、快乐生活。中心今后会一如既往地积极响应总工会的号召,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更好地为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人性化的温馨服务。

 

中心共有女职工304人,此次建立的“爱心妈妈小屋” 充分展现中心的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特色,不仅为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了一个私密、卫生、舒适、便捷、安全的憩息、哺乳场所,更为职业女性安然度过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让“爱心妈妈小屋”成为中心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温馨之家”。

供稿:女工委  徐洪娇

 

标签:爱心   保障   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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