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核载9人,却塞满了23名幼儿园学生,幼儿园园长超载自驾送学生回家途中遭举报被查。11月8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对外通报,因犯危险驾驶罪,这名幼儿园园长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今年4月12日,商丘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睢阳区古宋办事处大吴庄村有一农村面包车严重超员,车上坐的全是幼儿园学生。接警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出警,在大吴庄附近公路上将面包车拦停,当民警让孩子下车休息核查人数时发现,这辆核载9人的面包车,陆陆续续下来了15名小朋友。经对驾驶员陈某讯问,得知陈某当天共拉乘23名放学的幼儿园学生,另有8个孩子已经中途下车。
近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陈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一幕幕的悲剧发生,正在警醒我们,如今校车超载已经不是社会个例,不光是幼儿园,很多小学、中学都存在这种现象。而因超载酿成的惨剧更是数不胜数。为何,悲剧年年发生,这种行为却仍然屡禁不止?难道孩子就是一个物品,生命就是儿戏吗?幼儿园,我们何时才能对你放心?
对于校车超载这种现象城市里的大部分幼儿园已经基本消失,一般都会根据国家标准,利用规范校车、正规司机、严格接送流程等,确保孩子的安全。但是在农村和个别私人幼儿园,有的为了节约成本,有的为了省事,有的因为经济条件跟不上,人多车少,往往会把一辆面包车内部改造,把所有孩子放到一辆车内。好一点有小板凳坐着,差的直接让孩子蹲在车里,这样的情况,不用小编说,大家都可想而知那个危险性。
国家已经这样做:
其实早在2012年,国家就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全面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专业运营的原则,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校车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利,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校车监管,保障校车安全。
通过政策、标准和行业管理等多方面措施,提高客运车辆侧倾稳定性要求,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车身上部结构强度要求的国家标准,强制推行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的所有座椅安装汽车安全带,强制要求大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安装限速装置和采用全承载整体式结构车身,提高客运车辆主被动安全性。
2015年底,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学校需要这样做:
学校的责任就是保证孩子的安全,所以在接送孩子时要做到校车规范化使用、杜绝黑校车,与家长做好具体沟通,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责任归属,严格按照下列接送流程执行: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要求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我们可以这样做:
家长在给宝宝选择幼儿园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提前了解好学校各方面是否符合标准,不能因为贪图便宜而毁了孩子的未来。
法律是用来约束的,监督需要群众的力量,家长有权利和义务对幼儿园进行监督。做好与学校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有严重违规需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家长发现以下情形,要坚决拒绝送孩子乘坐校车,并向交警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①车辆明显破损,
②车辆没经过交通部门审验,
③已经到报废期的车辆,
④驾驶员经常超速驾驶,
⑤严重超过车辆核载人数,
⑥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⑦雨雪天,冬天路滑,不适合行车,
⑧幼儿园没指派教师跟车接送,
⑨具有其它不适合乘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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