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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常识

来源:365健康在线 时间:2016-9-27 10:11:00 点击:-

1、提倡年满18—55周岁的公民献血,55周岁前多次献血且无献血不良反应者,可延长至60周岁。

2、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警官证等),以前献过血请携带献血证,以便累计血量。

3、全血献血量为400毫升、300毫升和200毫升,自愿选择,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献血小板后1个月可献全血。

4、不空腹献血,进清淡饮食,适当饮水。

5、献血前一天晚上要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

6、女性月经期及前后三天,近一周内有感冒、发烧、服用药物等情况应暂缓献血。

7、献血后适当用力压迫穿刺部位10分钟左右,以防穿刺部位渗血。如用弹力绷带压迫, 需要压迫15分钟。

8、保护好穿刺部位,创可贴4小时后摘掉, 24小时内穿刺部位不要沾水。

9、献血后适当饮水或饮料将有助于血容量的补充。

10、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活动或从事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等危险活动。

11、献血后若有疲劳或困倦感,属正常的生理反应,适当休息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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