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沧区卫生计生局将医疗机构创建卫生城市标准细化为“宣传氛围、亮证经营、人员风貌、规范执业、环境卫生、禁烟宣传、健康教育、医疗废弃物处理、预检分诊、免疫门诊、发热和肠道门诊、社区机构标准化建设”12项指标,制作印发了“正面清单”,全面明确辖区医疗机构承担的“创城”工作任务和要求。
该区卫生计生局组织14个督导组,对照“正面清单”开展专项检查,对不合格单位要求立即严格整改;同时,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督导,严格落实日报和通报制度,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创城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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