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试行办法》(青人社办发[2010]42号)规定,青岛第八人民医院与市社保局签署了乳腺癌的单病种结算管理服务协议,同时与崂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崂农合”)管理办公室签署了单病种限额付费、定额补偿的限额标准及补偿比例。
乳腺癌手术患者通常要万元以上费用,但根据以上协议,现在凡是青岛第八人民医院乳腺科手术的乳腺癌患者,均可享受以下优惠:
1、职工医保最高自负2200元;
2、居民医保最高自负3100元;
3、崂农和最高自负2700元。
青岛八医乳腺科严格把握单病种准入和质量控制标准,优化诊疗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诊断符合协议病种的医保、崂农合住院患者均纳入单病种管理,绝不将符合单病种管理的疾病以合并症或其他理由退出单病种治疗程序,不因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而丝毫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实实在在地为病人减少了负担,缓解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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