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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管理办法出台 14类场所明确禁烟

来源:365健康在线 时间:2012-7-10 15:29:00 点击:-

日前,经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民政府颁布施行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

  这是我市出台的首个控烟指导性文件。该《办法》自今年71日起施行。14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含如下:

  (一)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二) 除前项以外的各类学校教学场所、办公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

  (三)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四) 体育场馆的室内区域及室外的坐席、赛场区域;

  (五) 图书馆、影剧院、展览馆、纪念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六) 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

  (七) 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

  (八) 商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所;

  (九) 电梯及其等候区域;

  (十)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室、等候室;

  (十一)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室内区域;

  (十二) 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室内区域;

  (十三) 旅馆、餐馆的室内公共活动区域;

  (十四) 港口、汽车客运站的室内区域。

  该《办法》对如何设置吸烟区,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该履行的职责均有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我市卫生部门近期将开展监督检查,对拒绝、阻碍卫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控烟管理办法   出台   14类场所   明确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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