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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需要医药分家来“治疗”

来源:网络来源 时间:2011-2-25 8:36:00 点击:-

  核心内容:

  1.国家药监局新闻办负责人称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正在研究,有新信息会立即通告。

  2.广州部分药店,发现尼美舒利没有处方仍可顺利买到。

  3.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会长呼吁,在提高家长合理用药意识同时,国家应对儿童处方药进行更规范、更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4.完整彻底地“医药分家”被专家认为是预防“尼美舒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解决办法。

  “尼美舒利”引发的关注热潮,还在继续。

  2月23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办负责人称正在高度重视尼美舒利事件的进展,对于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各种问题也正在研究,有进一步的信息会立即通告。

  之前,针对尼美舒利的不良反应的各种报道,国家药监局新闻办曾回应称:目前尼美舒利仍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允许用于儿童的退热药,该药使用的收益大于风险。同时,有专家也认为,尼美舒利不良反应是家长不合理用药的责任,主要原因是用药过量或长期用药。

  尼美舒利属于处方药,主要是在医院销售,即使在药店,也必须要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家长怎么会过量和长期使用尼美舒利呢?目前对药店出售处方药的监管到底如何?药店出售儿童用药尤其是处方药时,有没有更为严格的约束?

  记者调查:

  药店为生存铤而走险 假处方忽悠药监部门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有媒体在尼美舒利事件的报道称,尼美舒利这种处方药在药店能随意买到。为了解药店对处方药销售的管理情况,记者随机对广州地区一些药品零售企业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

  记者走访广州天河区林乐路的一所中小型药店,一位负责人诉苦道:“国家对于处方药有相关的规定,并不是我们不愿意执行国家规定,实在是生存压力所迫,不卖处方药药店无法自保,而且顾客来买处方药,我们不给卖的话,他们以后就不会再来了!”很多民众把药店当作了百货商店,当然不能买到他们想要的药品,他们就会认为这个“百货商店”不是优质的。药店为了“形象”,为了“方便”顾客,对于处方药管理规定就会置之不理。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教育委员叶真谈到药店为何违规卖处方药时说:“如果我自己感冒了,医生给我开了处方,我也会直接在医院开药了,不会拿着方子满世界找药,加上不是所有药店都是医保定点药店,所以医院的处方是很少流出。药店为了生存,就会向来买药的顾客销售利润较高处方药,即便没有医生处方。”

  目前药品零售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处方本身就很难进入药店,以致于不少药店没有按照规定出售处方药。在我国医院,医药一体经营,医生处方难以流出;而在药店的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处方药。

  这位药店负责人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一次店员向顾客索要处方时,顾客先是抱怨太麻烦,最后竟拂袖而去。目前,一般抗生素类药品占零售药店大约1/4的销售量,如果此项政策真正执行到位,会使得一些药店损失一笔可观的利润。走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应付检查,有药店通过关系从医院拿来空白处方药单,简单将编号打乱后编造顾客名单。由于没有证据,药监部门对此也无从处罚。

  另外,在记者走访的多家药店中还发现,已有部分药店对尼美舒利类药品进行重新上架,但记者提出要购买时,大多药店并未要求出示医生处方。

  原因探究:

  70%家庭用药不当 药品监管落实不到位是重要原因

  未能合理地使用处方药,一直是影响大众健康生活的一个问题。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公布的一份数据显示:中国内地约有70%的家庭存在自我用药不当问题,不合理用药的发生率为12%~32%;超过一半消费者不知道自我药疗首先应选非处方药。加上药品监管落实不到位,药店人员的错误引导,有一半的消费者在自行到药店购买药物时,可能会购买到处方药。

  中国非处方协会会长白慧良建议,到药店买药时要买非处方药,认准OTC的标识。因为这类药毒副作用较少、较轻,而且也容易察觉,不会引起耐药性、成瘾性,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也小,在临床上使用多年,疗效肯定。

  但事实上,到药店买处方药的百姓仍然很多,假如国家严格监督落实政策,药店严格按规定经营,或许因“长期大量”吃处方药导致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事件将会被杜绝。

  白慧良会长说,过去国家在处方药监管方面力度较弱,现在正在投入力度监管。据了解,国家为了推动药品流通的监管和改革,在2009年8月底已将药品流通行业工作统一由商务部进行管理。

  对于尼美舒利事件,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理事、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教育委员叶真认为每个药品都有药品不良反应,可能在某个类型的人群会反应比较大,不是所有有副作用的药就不是好药,关键在于对药品的有效监管。“国家目前对于药品的管理政策是很全面的,包括但具体落实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不到位的情况。”目前国家监管政策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及《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多部法规,对于处方药的销售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尼美舒利处方药,在药店随意买得到的现象并非个例。很多处方药也一样,甚至对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不能通过邮购和互联网方式购买处方药的禁区,也有不法商家敢于越池。究其原因仍为监管不到位。

  对此,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会长白慧良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理事、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教育委员叶真呼吁国家应对药品特别是儿童药方面进行更为规范、更为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专家支招:

  “医药分家”有效解决药品监管问题

  药品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处方药一旦管理混乱,老百姓的用药安全就无法保障。叶真认为,解决药品监管问题,可以借鉴美国、日本及香港等模式,把医和药分开。在医院只负责看病,药只能到药局购买。

  “医药分家”顾名思义就是医院和药房管理分开,这是医疗体制改革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医药分家”的最早提出可能要追溯到4年前,目前医改过程中被反复提及。

  医药分家所带来的优质高效管理作用是不言而语的。当药房从医院中分离出来后,由卫生局统一管理,使各大医院和药房药品的使用数量及进一步的需求量一览无遗,使国内药品的生产和国外药品的进口得到系统化管理,以避免药品短缺或滞销,同时也能有效地保证药品科学合理地到达消费者手中,避免“长期大量”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

  医药分家,一方面医药分开对临床医生的处方权加以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医生在院内所开的处方需到院外药房购置,使药品回扣这一漏洞得到控制。如果在管理中发现有问题的处方,可以及时与该医生或该医院联系,尤其是对于医保患者的诊疗,处方及其费用可以得到更严格的控制,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

  另一方面,病人对自己所用药物可以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以往,医生开药时往往同时有多名病人候诊,时间上不允许长时间向患者解释药品的服用事宜,而患者到发药窗口领药时,更没有机会与药剂师交流用药情况。等到医药分家后,药品的发放及解释工作可由药房担任,药房作为一个独立体,可以发挥药剂师的专长,使病人对所服药品的情况可以有更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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