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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起草25年未出台 强制收治成争论焦点

来源:网络来源 时间:2010-6-17 13:32:00 点击:-

即便已明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精神卫生法》(草案)至今仍未提请审议。据了解,由于该法涉及多个部门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全国人大组织了多个调研组赴各地调研,目前调研已经结束。

  难产的立法

  《精神卫生法》1985年开始起草,其间数易其稿,2009年6月公布草案征求意见。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非自愿性住院治疗、部门之间权责分配等多个方面仍然存在较大争议,该法在短时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仍有难度。

  亦有知情人士认为,该法不能如期出台的原因,在于草案过多地关注医疗技术问题,而对于精神病防治中涉及的人身自由强制,经费保障,政府、社会、家庭责任分配等诸多核心问题并未涉及。

  长期关注精神病强制收治的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雪涛认为,从该法征求意见稿来看,《精神卫生法》涉及的非自愿住院、非自愿治疗,是对公民法律权利的实质限制,但草案对具体的程序——谁来决定强制、异议与救济的渠道等问题并没有清晰的规定。

  滥用的“强制”

  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仍是强制收治。讨论组成员之一就是黄雪涛,一次偶然的机会,黄雪涛代理了一起正常人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的案件,促使她投身对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的关注之中。

  2006年,深圳人邹宜均被家人以近似于绑架的方式送入精神病院,并被禁锢长达三个多月。后在黄雪涛等人的帮助下,才得以逃脱并提起诉讼。

  案件折射出法律的尴尬。黄雪涛向记者指出,“由于《精神卫生法》迟迟未能出台,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仅是卫生部等部委规章、规定,即便是地方制定的精神卫生条例对此作出规定也明显违反《立法法》。”

  正常人被强制收治的另一面,是大量需要救治的精神病人得不到治疗。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马力向记者介绍说,“精神病人的住院治疗分为自愿住院、保护性强制住院与保安性强制性住院三类,后两类为非自愿治疗,这也是目前《精神卫生法》起草最重要的争议所在。”

  据马力介绍,由于第三类已经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按照《刑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收治。因此,争议最大、最难办的要属救护性强制住院。“在讨论和调研中,我们认为对于收治的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两个程序,首先是医生鉴定,然后由独立的第三机构来复核到底是不是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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